就医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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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须知
住院病人须知
1. 病人办理住院需持有门诊,急诊医师开出的住院允许证。
2. 准备住院的病人需将住院允许证交到住院处,并认真填写联系电话,地址,以保证能及时通知您入院。
3.住院病人需按医院通知入院的时间,来院办理入院手续,过时不予留床。
4. 病人办理入院手续时,必须详细填写住址,联系人及联系电话。以备遇有急事能通知到家属。
5. 病人住院需携带好身份证及住院预交金。
6. 医保病人,医疗照顾人员及一老一小等病人住院,需在住院时交纳医保手册(急诊入院未带医保手册者,需在入院后第二天补交)如过时未交医保手册,医保中心将不予报销此次费用。
7. 住院病人,可通过病房护士站或住院处查询住院费用。
8. 病人住院需自备洗漱用具。
9. 我院实行包伙制度,病人办理住院手续后,需在“兑换饭票窗口”预交饭费。
住院处办公时间:
周一至周五上午:8:00 — 下午:17:00
周六、周日上午:8:00 — 12:00
急诊入院24小时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