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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公告

阳山县人民医院肌电图诱发电位仪和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公告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6年10月15日 点击数: 次
摘要:

一、项目概况

1.项目名称:阳山县人民医院肌电图诱发电位仪和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

2.项目编号:YSRY2026-ZB03007

3.采购内容: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组,各包组独立评审、独立确定成交供应商。

4.采购预算:26.8万元(大写:人民币贰拾陆万捌仟元整)。

5.资金来源:医院自筹资金。

6.采购方式:医院自主采购(资格预审+价格论证+综合评分法)。

7.交货期: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。

8.质保期:包组一不少于6年,包组二不少于5年,质保期内系统免费升级。

9.兼投兼中规则:投标人可同时对两个包组进行投标,即兼投兼中。

二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
(一)共同资格要求(两个包组均须满足)

1.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,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,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相关内容。

2.投标人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。

3.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。

4.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。

5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(二)包组一特定资格要求

1.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(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)。

2.所投肌电图诱发电位仪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。

(三)包组二特定资格要求

1.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(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)。

2.所投人体成分分析仪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。

三、技术参数要求

(详见附件2:包组一技术参数要求;附件3:包组二技术参数要求)

四、采购清单

五、采购程序

(一)报名及资料提交

1.报名及提交时间: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,工作日上午8时至12时,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。

2.地点:阳山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(地址: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文塔路206号3号楼903室)。

3.方式: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(以收到时间为准)。

4.供应商需提交以下两份独立资料:

第一份:报名资料(用于资格预审,须单独提供)

封面标注“报名资料一[项目名称]一[包组号]一[供应商名称]”;

内容应包含:
(1)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(2)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,对应包组);
(3)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,对应包组);
(4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(原件);
(5)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;
(6)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(加盖公章);
(7)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。

第二份:投标文件(用于综合评分评审,须单独密封)

封面标注“投标文件一[项目名称]一[包组号]一[供应商名称]”;

封口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;

内容应包含:
(1)价格文件:《报价一览表》(即第一轮报价,须单独封装于投标文件内);
(2)商务文件:资质认证证书、同类项目业绩证明、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等;
(3)技术文件:技术参数偏离表、项目实施方案、培训方案等。

5.注意事项: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须分别单独提交,并在封装袋外明确标注资料类型和包组号;未按要求分别提交且投标文件未单独密封的,采购人有权拒收;投标文件正本1份、副本[4]份,正本须加盖红章。投标人参与多个包组投标的,须按包组分别编制和提交报名资料及投标文件。

(二)资格预审

1.采购人在报名结束后仅拆封报名资料,依据报名资料对各包组供应商分别进行资格预审。

2.投标文件保持密封状态,不予拆封。

3.采购人将资格预审完成后通知所有报名供应商资格预审结果。

4.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:收到参与采购通知,说明价格论证及评审的具体时间、地点。

5.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:收到通知及原因说明,其投标文件原封退回或原地销毁。

(三)价格论证环节

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需参加该项目的价格论证会,时间及地点待通知。价格论证按包组分别进行,实行三轮现场报价,第一轮报价为投标文件中密封的《报价一览表》报价,后续两轮为现场报价。各供应商第三轮(最终轮)报价将作为该包组综合评分中价格分的评审依据。

(四)评审

1.评审时间:价格论证结束后立即进行。

2.评审地点:阳山县人民医院3号楼8楼会议室(暂定)。

3.评审方法:综合评分法,各包组独立评审。总分100分。

4.评审委员会:由医院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及专家组成,不少于3人。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。评审委员会按包组分别进行评审。

5.成交原则: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对各包组供应商分别进行综合评分,综合得分最高者为该包组成交供应商。得分相同的,按价格分由高到低排序;价格分仍相同的,按技术分由高到低排序。

六、评分标准

包组一:肌电图诱发电位仪

分值汇总:价格分30分+商务分15分+技术分55分=100分。

(一)价格分(30分)

以价格论证环节各供应商的第三轮(最终轮)报价为评审依据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,其价格得分计30分。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:

报价得分=(评标基准价÷投标报价)×30分

注: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,四舍五入。

防止低价冲标机制:如投标人最终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平均报价的50%,或低于次低报价的50%,或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45%,须在评审现场提供详细的成本构成明细和履约保障方案,由评审委员会核实其报价是否具备成本支撑。未能提供合理说明的,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低于成本,作无效投标处理。

(二)商务分(15分)

(三)技术分(55分)

包组二:人体成分分析仪

分值汇总:价格分30分+商务分15分+技术分55分=100分。

(一)价格分(30分)

以价格论证环节各供应商的第三轮(最终轮)报价为评审依据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,其价格得分计30分。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:

报价得分=(评标基准价÷投标报价)×30分

注: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,四舍五入。

防止低价冲标机制:同包组一。

(二)商务分(15分)

(三)技术分(55分)

七、公告期限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

八、联系方式

采购人:阳山县人民医院

地址: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文塔路206号3号楼903室

联系人:傅先生

联系电话:0763-7889666

九、其他事项

1.本公告在阳山县人民医院官网发布。

2.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资质、业绩等证明材料进行核实,如发现弄虚作假,取消其参与资格,并视情况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。

3.项目严禁各供应商进行恶意串通、恶意竞争或其它违规行为,一经查实,将列入供应商黑名单。

4.如有报名后不参加,并且没有提前告知的(项目论证开始前1天以上),将列入本院不守信誉名单,五年内不得参加本院的采购活动。

5.如有中选后无故放弃成交资格,拒签合同的,将列入本院不守信誉名单,五年内不得参加本院的采购活动。

6.报名人应严格遵守廉洁纪律,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院方供应商黑名单,有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
7.各环节具体时间、地点以《参与采购通知》为准。

8.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阳山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
十、附件

附件1:项目报名表(1).docx

附件2:技术参数要求(肌电图诱发电位仪).doc

附件3:技术参数要求(人体成分分析仪).doc

附件4: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.doc
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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